题记:我向来不喜欢在自己的文章中通篇堆砌辞藻,弄得很难懂很深奥的样子,虽然我做得到。我只爱用平铺直叙外加点儿调侃的文字来描述自己的心路历程与情感点滴。对不起那些喜欢看美文的朋友们了,这篇文章我只想用自己的方式来纪念我在情感与责任方面的成长,不会去迎合任何人的文学审美观。
我的朋友曾说过:“一见钟情只是种单纯的异性相吸,算不得爱,对着一个丑女你永远也不会一见钟情。” 我总觉得这话太过片面与武断了。一见钟情的确是由初见时的惊为天人产生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可能会喜欢上她除外表之外的其他东西。
第一次见到婷婷是三年前,我刚转学到烟台的开发区上高中。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尚未涉世的小屁孩儿。由于家庭条件不算差,父母又都比较溺爱我,我天真地以为地球是围着我转的。
办理转学的相关事宜耽误了些时间,所以当我正式进入那所高中时,学生们已经开课两周了。我们的班主任和化学老师都很负责任,怕我落下的课程会影响学习,就由化学老师亲自主勺开小灶,每天自习课给我免费补习。婷婷和我情况差不多,也是刚刚转学到这里。不过她办的是借读,其原由是她以前就读的私立学校因修建新教学楼而停课,等到教学楼建好还要再转回去。化学老师为避免浪费时间决定给婷婷和我一起补习,于是这成了我们俩相识的契机。
我一直都清晰地记得那天的情景,从化学老师办公室出来后,那个清爽可人的大眼睛小美女笑着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回答她说我叫大可。她听了不说话,只是呵呵地傻乐,弄得我很莫名,只能尴尬地陪她一起笑。等她笑够了,她告诉我她叫婷婷,说她的名字要比我的好听得多。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她和我表现得很像两个弱智儿童,但也正是她那如泉水一般清澈的笑容深印在我的心里,令我至今无法忘怀。
太过年少的我不懂什么叫爱,经历了许多以后,才知道爱不是占有是宽容,爱包容激情但需要责任。爱不是一个男孩可以轻言的,爱需要一个男人的肩膀来的担负。这里所说的男孩和男人区别并不指生理上。
我向婷婷表白过三次,算算时间,正好是一年一次,也可谓屡败屡战了。婷婷是个漂亮又惹人喜欢的女孩儿,她身后从来不缺乏追求者。而刚认识她时的我是个小花痴,属于看到漂亮女孩就想上去搭讪的那种类型。顺理成章,在认识她的第四天,我就给她写了一封幼稚肉麻加可笑的情书。婷婷收到我的情书后曾找我谈了一次,问我以前恋爱过没。我心想我一新世纪的高中生,长得又不丑,要说从没谈过恋爱多没面子啊,于是我告诉她我曾轰轰烈烈地恋过几次。哪成想婷婷却说她没谈过恋爱,和我不是一路人,所以还是做朋友的好。我当时那叫一个后悔,叫你好面子没事吹牛,弄巧反拙了吧。这下我在婷婷印象中肯定是双子座的了——登徒子加花花公子。到此为止,我对她的第一次表白以失败告终。
婷婷只和我做了两个月的同学就转回了原来的学校,虽然恋爱没谈成,但我俩还是结下了点小小的友谊。她走了几个月后,我也由于极度厌学转回东北读职高,后来干脆辍学了。那是我人生中最放荡的一段日子:黑白不分地上网,和朋友们到各种娱乐场所乱玩一气。
说来奇怪,本来对婷婷儿戏般的好感应该会很快烟消云散,但我始终忘不了记忆中那个巧笑言兮问我名字的大眼睛女孩儿。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身边的几个好朋友,哥几个都特深沉特看破红尘地帮我出主意:“想要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找个人重新开始。”现在回想起来,那几个家伙没准儿是看了几本言情小说就跑我这儿装爱情专家来了,但那时候年幼无知就以为遇见了高人,特有种“知我者谓我心忧”的感觉。受几个奸人蒙骗,我开始了到处乱追女孩,为恋爱而恋爱的时期。
我说过我并不难看,而且自认为还有些文采。只要追女孩的方法正确,并不缺乏女孩愿意和我交往,所以为恋爱而恋爱,我成功了;但忘记婷婷,我失败了。我谈了很多次恋爱,通过那些女孩我在生理上从一个男孩变成了男人,可我依然找不到面对婷婷时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
我和婷婷的联系从来就没断过,哪怕是我正在和另外一个女孩交往,哪怕我知道她只是把我当成好朋友,我仍然愿意陪她聊天、听她诉说心事、给她当垃圾桶。我越来越了解她,我知道她善良开朗,喜欢交朋友;我知道她喜欢小孩,每次在路上见到小朋友都要冲过去逗人家玩一会;我知道她喜欢那种身上带着淡淡烟草香味的男孩儿;我知道她喜欢真诚而讨厌虚伪。当然我也发现了她的不少缺点:她有时会很任性,耍耍小姐脾气;有时做事太情绪化,对人会忽冷忽热。但这些并不能使我讨厌她,只能使她在我眼中越来越珍贵与可爱。每次我回烟台看望父亲的时候,我都会顺便去与她聚聚。即使只是站在那儿看着她,和她说几句无关紧要的闲话,我都会感觉到那久违的心动与幸福。我发现要把她从我的生命印记中抹杀掉真的很困难。与我交往过的女孩中只有三个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她们一个长得像婷婷,一个性格像婷婷,一个名字中带“婷”字。
去年过年时,母亲说我不能再在家里呆下去了,这样只能使我以后一事无成,她问我是否想去上海读大专,我不忍心再让母亲为我太过操心,再加上自己也想出去换种心情,于是就答应了她年后去上海上学。家里的朋友们知道我要走,大家就一起聚了一次。我喝了很多酒,我记不得那天我说了什么话做过什么事,只是隐约知道自己给婷婷打了个电话,呜咽着告诉她我忘不掉她。这是我对婷婷的第二次表白,她的反映是什么我忘记了,事后也没敢再和她提。日子仍没有改变,我们还是朋友。
望着镜中的大男孩已长出了稀疏的胡茬,忽然感觉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应该再荒唐下去了。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有责任心和对自己感情负责任的能力,游戏爱情最终游戏的只能是自己。
我常常会自我解嘲,指着天上的弯月说那是我的良知,被天狗吃了一半,却还有一半没被啃干净。事实也是如此,由于家庭教育的关系,我叛逆的行为下还藏着一颗善良与传统的心。我拥有一双善于观人的眼睛,我可以很透彻地看出一个人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所以每当厌倦了和一个女孩的交往,我不会直接说分手让她伤心。我会把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弄成这个女孩最讨厌的样子。当她对我的厌烦已数倍大于对我的爱时,一段感情自然就结束了。此时女孩有的只是当初看错人的自怨自怜,而不是刻骨铭心的痛。虽然这种做法并不能弥补我的过错,但至少可以让我不那么自责。这是一种自我麻醉,也是我那被狗啃了一半的良心:既然无法避免对他人的伤害,那么就尽量把这伤害降低到最轻。
我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尤其是恋爱已成了一种惯性。初到上海时我还是继续想念着婷婷,追着别的女孩。但随着社会阅历的增长,我越来越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该做的是什么,所以昧着良心与其他女孩交往来满足自己生理和心理需要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不安。
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家里那边一个比我大几岁的朋友打来的,他告诉我他结婚了。我当时问了一句:“你怎么就结婚了呢,为什么啊?”他说我这话问得好笑,他说他年龄到了,有了可以养家糊口的事业,有了自己想要结婚的对象,自然就结了。我沉默了一段时间,他问我在想什么。我说我忽然感觉自己不应该再这么荒唐下去了,因为我总有一天也要成家立业的。他笑了笑,说我变成熟了。
从接了那个电话以后我再也没追过女孩,我开始认真地去思考和学习一些东西。其实有时成长就是这么奇妙,当你有一天发现自己无法再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无法再装糊涂了,需要担负一些责任了,那么你就变成熟了。
现在来说说我对婷婷的第三次表白。今年五一的时候我曾带着堂妹去烟台玩。由于我需要和一些朋友聚会,没时间带妹妹到处乱窜,就拜托当时正在放假的婷婷领堂妹出去逛街。两个小丫头挺投缘的,等到妹妹快要开学回大连时,她叫婷婷“姐姐”的那股亲热劲已经能使我嫉妒了。临走的那天夜里妹妹告诉我,说她婷婷姐姐说了我不少好话。说我现在变得成熟了,感觉很有正事儿,像个男人的样子了。我当时特高兴,激动的整晚没睡着,一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得就全都是那个巧笑言兮的大眼睛小美女。
大概一个多月前,婷婷和我用短信聊天,忽然问起我现在有没有喜欢的女孩。我很自然地回答说有,而且那个人就是她。我说我喜欢了她三年,而且我可以再喜欢她一个三年,除非她找到了真爱,找到了可以和她走一辈子的那个人,那么我会默默地祝福她。我和她说我现在不再随便谈爱,因为我没那个资格。等有一天我感觉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了,有能力对她负责任了,我会走到她面前郑重地说我爱她,认认真真地追她一次。她看过我的短信只是随便笑了笑就转移了话题,不过我认为她应该感受得到我是认真的。
不论婷婷和我的结局如何,日子还是会一天天流逝,我们还是要一天天长大。婷婷从一个小美女出落的愈发亭亭玉立,而我也不再是个孩子。我是个叫妖炎的小男人,不过总有一天我会变成大男人的。呵呵。